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专业服务】
┝ 专业服务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仲裁诉讼】
┝ 仲裁诉讼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公司的法律风险
 商品房预(销)售中的五证是指哪五证
 公司股权转让所需文件资料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购买二手房切勿信中介可逃税
 勿购买在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
 如何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特殊情况时如何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专业服务专业服务 → 新公司法下如何退出创业团队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新公司法下如何退出创业团队
发表日期: 2007-12-04 22:00:49 阅读次数: 4422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创业之初,创业团队拥有共同的理想与目标,大家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特别团结。然而创业过程充满着很多不确定、不可知因素:创业取得初步成功,可能会出现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大家对各自的贡献认识不一;创业如果没有取得突破,大家对公司的前景又会看法不一致。凡此种种,都会导致部分创业者萌生退出之念。在公司法修订之前,这些创业者会非常痛苦,因为可供选择的退出路径非常有限,而且可操作性很低。新公司法在这方面有了一些明确的规定,打开了退出通道。当然,有些规定还比较原则,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以赋予其可操作性。
       退出创业团队,最为直接的方法就是转让其股权。股东转让股权,既可以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进行交割即可,无需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当然,作为同为公司股东的转让双方,应当尽可能先就转让意向与其他股东充分沟通,以免因股权转让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变化,使得公司原有的平衡打破,引发新的股东矛盾。
       有限责任公司不仅是个资合体,同时也很强调人合,只有拥有共同的理念和理想才能共同创业,因此,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这一规定的意义就在于维持创业团队的稳定。但这一规定也不会成为阻挠股东转让其股权的障碍,公司法同时设计了相应的程序,以保障股东可以转让其股权。具体规则如下: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退出创业团队的另一方法是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维持原则,因此,股东不能随意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该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提出回购要求后,如果股东与公司不能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股东也可以与其他股东充分协商,推动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由公司回购其股权。
       退出创业团队的最后保障方式是请求解散公司。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股东若想转让股权可能难以做到,因为没有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其他人愿意受让其股权,如果股东也无法促使其他股东同意减资,此时,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以实现退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转自〈无锡律师网〉)

上一篇:新公司法:八大改动新鲜亮相
下一篇:新公司法下如何制定章程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7-2010 嵊州律师在线网-陈军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浙江剡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嵊州市东后街41号
手机:13867513147 联系人:陈军律师
E-mail:chenjun_1226@163.com
浙ICP备08007728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