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发布日期:2007-10-28 作者:孙建章律师
--------------------------------------------------------------------------------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所有的、位于 市 区 小区 栋 单元 室的商品房一套。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具有合法的处分权,且该房屋没有设定抵押。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套计价总房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该房款包括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装修、装饰、设备的全部价款,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其他额外价款或费用。 三.甲乙双方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万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 整于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 日内付给甲方。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四.本合同签订后 天日内,甲方应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居住使用。并应于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结清。房屋交付乙方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承担总房款 %的违约金。违约方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登记部门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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